伊斯蘭銀行另一個融資工具叫作Mudarabah。Mudarabah合同是雙方合同:委托方和經營方。委托方提供項目資金,經營方經營項目。委托方不參與管理,經營方全權管理。委托方是有限責任,其責任限度就是合同約定提供的資金,委托方最多虧損掉該合同的所有資金。而經營方對其生意有無限責任,利潤分成。虧損共擔,直至資金全部虧損為止,其後再有虧損都是經營方的責任。項目產權為委托方所有。
如果合同規定經營方隻能把資金投資於規定的項目,那麽,這個合同就是有限製的Mudarabah。如果經營拿到錢可以用於任何他喜歡的項目,那麽,這個合同就是無限製Mudarabah。
如今美國很多人把個人養老金儲蓄放到共有基金裏,這就類似Mudarabah合同。把養老金放到共有基金叫作投資,這些把個人養老金儲蓄放到基金裏的投資人就是Mudarabah合同的委托方,而共有基金就是經營方。委托方不幹預共有基金的經營,但是,規定共有基金的投資方向,所以是限製的Mudarabah合同。共有基金把這些錢拿到股市上投資到各種股票上,把股票投資的贏利與委托人分享。如果股票投資失敗血本無歸,投資人的儲蓄就打水漂了,這是投資人的有限責任額度。當然,不是所以基金都按照Mudarabah合同,有一種後分成基金就和Mudarabah合同很接近,後分成基金隻是在客戶退出基金的時候,把增值的一部分按照比例給基金。但是,大多數基金不是這樣管理,大多數基金即便投資虧損,也收管理費,這就沒有共擔虧損,
Mudarabah往往用於貿易融資。如進貨時向銀行要一個Mudarabah合同,從銀行拿錢進貨,等貨出手以後還本並將利潤分成給銀行。所以,Mudarabah一般都是不到一年的短期合同。
Mudarabah也是伊斯蘭銀行吸收儲蓄的主要途徑。伊斯蘭儲蓄是沒有利息的,儲蓄戶可以得到銀行的利潤分成。這種利潤分成一般半年一次。印度法律是不能建立伊斯蘭銀行的,所以,印度有各式各樣的伊斯蘭信托機構,這些穆斯林信托機構主要通過Mudarabah合同來運作。歐美大部分為穆斯林客戶服務的國際銀行都以Mudarabah形式吸收穆斯林的儲蓄。
1991年在印度尼西亞伊斯蘭神學理事會(Indonesian Ulema Council)的建議下,印尼政府成立了Bank Muamalat。今天Bank Muamalat有270個支行遍布印尼並有些馬來西亞,和馬來西亞電子支付網聯接。1998年,Bank Muamalat的Musharakah資產接近5百萬盧比,回報率是15.6%。6月推出Mudarabah業務,年底Mudarabah資產達到242萬,回報率是18.9%。到了1999年,Mudarabah業務迅猛發展,大大超過了Musharakah業務,達到2771萬,回報率為248%。而Musharakah業務還是保持同一水平。
Mudarabah的經營方必須有很好的信譽,委托方才有可能把資金委托給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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