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跑路,跟把房客攆走,是一回事麽。

 

我問了,他們之間沒有終止合同的clause。如果有的話,他也沒什麽好抱怨的。問題就是根本沒有,當初說的好好的,現在說反悔就反悔。

政府耍賴的時候多了,你不知道而已。當年我們廳請大學老師做項目,說好給幾萬塊錢勞務費,最後一分錢也沒給。他們打了幾次電話也隻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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