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14日宣布,美國等27國是安全國家,對來自這些安全國家的難民身份申請者,將進行簡化和快速審核,速審、速決、速遣返。
同一天,美國康乃狄克州一所小學即爆發狂徒屠殺20名學童、6名教職員血案。就在美國舉國同悲之際,12月21日,又有人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小鎮教堂內開槍打死3人後,遭警察擊斃。
開槍濫殺無辜事件在美國則層出不窮,遠的不說了,僅今年之內發生的成批無辜者成為槍下冤魂的事件便有:
8月5日,一名槍手在密沃基打死6人,槍傷3人。
7月20日,槍手在丹佛市電影院內掃射,造成15人死亡,50多人受傷。
4月2日,一名男子在加州奧伊科斯大學教室內開槍,當場殺害7人。
美國槍擊案並非偶發事件,如果長久未發生開槍殺人事件,反而顯得反常。這麽說絕對不是誇張或者嘩眾取寵,而是以確鑿統計數據作後盾。
根據美洲國家組織2012年的數據,美國在2008至2010年間,平均每年每10萬人中有3.7人遭人開槍謀殺,而在與美國緊鄰的加拿大,這項數據僅為0.76人。
美國官方統計數據同樣顯示,美國每年大約有10萬人無辜遭到槍擊,其中3萬多人被打死,平均每天死在槍口下的無辜者將近百人。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美國南北戰爭於1865年4月9日結束後,美國本土迄今再未發生戰亂,之後所有美國參與的戰爭都在境外,可是在美國境內倒斃在本國人槍下冤魂數量,要遠遠超過死於對外戰爭陣亡將士的人數。以2003年至2011年底的伊拉克戰爭為例,美國總共陣亡了4419人;2001年至今的阿富汗戰爭,美國總共約有1500名軍人及平民遇害。兩場戰爭的陣亡人數相加,隻及美國人在國內一年“自相殘殺”受害者人數的約五分之一。
這次發生康州桑迪胡克小學大屠殺案後,紐約市長彭博痛心疾首說:“當今現代化國家中,隻有美國人在拿著槍自己人殺自己人,再不禁製槍械,這類慘絕人寰的血案必將再度發生。”彭博兩句話便點出了美國頻頻發生槍案要害,那便是槍械泛濫。
早有禁槍意願的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利用桑迪胡克小學血案激起的民氣推動禁製槍械立法。可是美國憲法修正案規定的“人民擁有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再加上勢力強大的美國步槍協會的阻撓,美國之前多少次禁槍運動無疾而終,這次就能成功了嗎?值得懷疑。
加拿大把美國列為“安全國家”,是指美國是個法製健全的國家,能公正處理政治庇護申請案,將之與美國一年有數萬人死在槍下聯係在一起,也許有點牽強吧。可是無論如何,望著這“安全國家”四字,再聯想到桑迪胡克小學血案,不是令人覺得很滑稽,而忍不住會搖頭苦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