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孩子是要花錢的,靠道德買不了吃的和穿的。是550還是1500,也可以由法庭說啊。

來源: 陳老大 2012-11-13 20:55:3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8 bytes)
為什麽要發遣散費而不是想去爽的主留一筆分手費呢?

所有跟帖: 

那就上法庭說唄。 -橋102- 給 橋102 發送悄悄話 橋102 的博客首頁 (189 bytes) () 11/13/2012 postreply 2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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