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經濟上倒黴的基本是我自己,他一旦回到國內,很多東西確實是無法執行了,主要是覺得孩子實在是可憐,每次看到孩子問爸爸怎麽不來看她,或者問爸爸在那裏的時候,我簡直是心如刀割.所以我人為也隻有在經濟上他多給一些,才多少能平息我心中的怨氣.我們沒有房產,我還得自己買房子.他雖現在年薪不高,但在中國好的公司,條槽容易,工資能很快上去.所以我才認為本他應付出$1000-$1500,這時孩子的大部分撫養費,因為我的撫養也是勞力呀, 甚至很多時候我任為出力撫養的人更為辛苦,因為全靠我自己,我快樂著孩子的快樂,但也痛苦著孩子的痛苦(失父的傷害).
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完全不是想省錢所以不找北京律師,隻是感到這種官司我人在美國,對國內律師行基本不懂,感覺律師多半為賺錢不回出太好的注意,我因為在美又要代孩子還要上班,可能實在無精力了. 不過如有任何人知道有這方麵經驗的北京律師事務所,非常感激如果您能給我他們的名字,我還是想聯係打聽打聽.
X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