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
我要海歸, 有國內單位出證明辦工作簽證(美國護照, 沒中國護照了), 但我有北京戶口, 不想丟了戶口。
1.我以前的奢望是讓單位出證明辦工作簽證, 悄悄地保留戶口。 但現在看有工作簽證(旅遊簽證不需要)回去30天內就要到北京出入境管理局辦居留證, 那不是搞瞎了嗎?還有在領事館辦工作簽證的時候是不是就能發現我的戶口問題?因為需要介紹信等?
2. 第二個問題是, 新的簽證規矩出台了, 即使是旅遊簽證,也要邀請函, 那讓家人一寫邀請函,是不是簽證的時候就發現我的戶口了(因為有以前的身份證和家人信息)。 連旅遊簽證都拿不了了?
3。 就是拿到旅遊簽證, 每60天到蒙古“旅遊”一趟再回中國, 那把我不累死了? 還有什麽其他辦法?
謝謝, 太需要前輩的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