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娃哈哈公司的發言人前一段時間曾接受過一個訪談,在裏麵,說宗個人持股超過百分之八十,而不是各財經雜誌原來估計的百分之三四十。於是彭博新聞社馬上報導了,而且在他們編的全球富翁榜上排到第二十三位,我的個人印象是這個名次,總資產是二百一十六億美元,僅次於李嘉誠的二百三十億。
二,但是不久以後發放的胡潤排行榜或福布斯排行榜上,宗慶後確實是首富,但絕對沒有
二百一十六億美元的資產,分別隻有八百億和六百億。大家知道美元兌人民幣的比率,如果真是二百
一十六億,那個數絕對遠遠超過八百億或六百億人民幣,問題是,為什麽福布斯或胡潤會不接受彭博社的
的數據?他們不可能不知道,因為無論是美國還是中國的財經新聞都報導了的。
三,通過一個發言人的訪談來公布一個所謂影響重大的數字,是否恰當?
反過來,如果實際上所占比例不是的話,宗先生會不會一句不是我接受的訪談,而且隻是商業期刊的訪談,
不是官方機構或股市管理人員的調查,不需要法律責任。這樣就能解決?
四,你彭博社的記者可以說,這個消息不是你編的,確實是某人說的,你沒有指使他說。但是,作為職業的財經網站,所謂的專業人員,是否敢說這個消息處理得不審慎?一個編緝僅是被動的接受信息嗎?還是應有多少質疑信息的能力?
我隻能說他們的處理等同兒戲,福布斯和胡潤浸淫中國多年,盡管也有編編造造的情況,還沒傻到完全
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