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覺得應該徹底把公司稅與個人稅分開。

注冊公司就是為了經營,而很多時候是為了享受企業稅務的優惠,這個就不應該被用來讓個人收入得益。

公司裏的資金,少繳稅,可能會增加就業。但是公司裏的錢要轉移出來,到個人的頭上,那就應該當作工資獎金繳納個人收入稅。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