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謝謝大家對我的鼓勵和幫忙。我想我必須說一下我的一些看法
1)老公回國我不是擔心他是否變心或者有第三者的出現。如果真是那樣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我留戀。我是個很果斷也很堅強的女人。謝謝大家的關心
2)老公和同學合夥的公司,老公是老板,但實際上法律承認的法人是我,文件上法律承認的老板是我自己,更何況公司所有的盈利都是打進我在香港的自己私人的帳號。老公出的錢,為了讓我跟孩子們沒有任何顧慮,所以他才這麽做。這應該說他是很好的男人吧。就算是哪怕真的有小三,公司還是我的,錢財還是我的。沒有任何擔憂。
3)我的擔心隻是小孩回國了是否能接受那邊的生活,我覺得教育還是美國好而已。隻是老公不願意一家人分開。但是公司做大了也離不開自己管理。
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