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和現在的老公當年的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有一次,在他的宿舍病了,發高燒。卻趕上男朋友要值夜班。
男朋友利用“特權”,拿了個所謂特效藥,在宿舍裏給我打點滴。剛剛紮上,BB機就響了。男朋友隻好匆匆對我說,這個特效藥對我這種病毒性感冒很有效。但是副作用之一,就是藥物刺激血管,有些病人可能會打上後,靜脈劇痛。告訴我,如果真是這樣,就自己把針頭抽出來。說完,就急匆匆跑了。
果然才幾分鍾,就覺得血管象抽筋似的疼。我隻好在什麽經驗都沒有的情況下,就自己硬把針頭拔出來了。血也跟著一下子刷就出來了,流了一胳膊一手。趕快自己拿了一大團紗布按住。
您說,我當時什麽感受。
但是,這是當醫生呀。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