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沒義務養窮人,當然自願貢獻另當別論。
這點,新加坡做的比較殘酷,但比較合理
富人稅收低,窮人政府保證居者有其屋。能力差的,70歲還在FOOD COURT擦桌子。體現了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本質。每個人都應該自食其力才對。
富人沒義務養窮人,當然自願貢獻另當別論。
富人沒義務養窮人,當然自願貢獻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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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不是窮人或富人應該怎麽樣
-aChineseBost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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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12 postreply
20: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