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文章裏說的那種見三次麵就要有關係,否則就散的,我

覺得沒那麽簡單,應該是有進一步的目的,往往跟錢啊工作啊有關。現在競爭大,晚一點就被人搶走了,所以先睡著,然後同居過程中慢慢了解,反正合不來真分手。

我在國外見過的情況才更難以理解,以前認識一對博士,女的是國外讀的,男的是國內還沒畢業。認識女的在前,男的在後,

也是在不同的場所。感覺女的比較活躍,男的相對內向城府深一點。反正都是泛泛之交,

沒多深入的了解,不過從無過節。有一次我看到男的跟女的一起走,然後打招呼,後來跟男

的同路,就問你們原來認識啊,他說是的,後來我們就聊起那個女的,聊了一會後才問你們怎麽

認識的?他說那是我老婆!弄得我一驚,馬上想想聊天時有沒有負麵的評價,好在沒有。過了一年後,有一次在公開場合碰到女的,隨便打招呼說你先生怎麽樣了?然後她說你說的是誰啊?我形容了一下長相,然後她說你說誰誰誰啊?那是我朋友的老公。我一下呆住了。到現在都不知道怎麽回事。

還有一個,已經在國外找到工作的,也是以前認識,有一次幫朋友的小孩讀大學找房子,剛好就是她租住的房。但當時我不知道的。是個男生處理,男生說房子不是他的,原租人回國了,但是委托他處理,可以住幾個月,然後就會回來,他本人也不在這房子裏住,不過我們要是訂了那房子,他就把原租人的東西移走,等我們退房後再搬回來。當然這男生穿著打扮還有車子都挺體麵的,朋友當時就跟他簽了轉租合同,反正就是過渡一下。後來搬出來以後,有一次碰到那個女生回家,剛好也是走在那一區,接著就聊起那一區的房子,說著說著才知道女生也住在那房子,再談多一點,就知道那間房就是她的。接著我就說了一句,哦你為什麽不跟男朋友一起住啊?她馬上就說那個不是我男朋友。

我馬上就傻了,那男的有房門和房間的鑰匙,能夠隨意搬房子裏她的東西,能夠負責出租她的房間,而且我知道兩人是不同省份來的,不可能是親戚。house裏的人都認識他。這不是男朋友還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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