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分為2種,
一種是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是6個月。
長期居住證的有效期是1年,
到期可以到你居住地居委會問一聲他們會讓你填一張表格,然後你就去你居住地街道去拉一次卡,
3個月內再去拉第2次卡以激活就行了。不需要重新辦理的
另外如果你拿的是暫住證的話是每3個月去居委會找人給你敲一次圖章就行了。
*******************************************************************
申領外來人員《暫住證》須具備哪些條件?
1.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
2.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場所(如:承租的房屋必須具有《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等)。
3.有正當的務工、經商理由。
如何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1.暫住居民家中的,由戶主攜帶戶主戶口簿攜同暫住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暫住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領暫住證。
4、勞改或勞教人員因保外就醫、請假回家暫住的,須有本人持勞改、勞教場所的證明,在到達居住地24小時之內,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報暫住登記。 申領《暫住證》時要帶好有關的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交近期一寸正麵免冠照片三張;
3.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如:承租的房屋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申領《暫住證》後應遵守哪些規定?
申領了《暫住證》後,除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外,按照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的規定,還應遵守以下幾條:
1.遇到公安機關查驗暫住證時,應配合檢查,主動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暫住證或者借用他人的暫住證;
3.離開暫住地時,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辦理注銷暫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