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走司法程序",那就走遠了,很可能拿不回

來源: 勿來三 2012-05-22 21:19:0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5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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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事情曾經發生過:

某人每月按時付mortgage,但銀行卻以沒收到為由,沒收,並拍賣掉了那人的房子。  

盡管那人提供每次匯款的憑據,但銀行卻說"查不到".

打官司,都沒用。 法院背後的角力,是銀行力量大,還是個人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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