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到今,中國農村一直就不是法律能管到的地方。在中共建政以前,中國農村都是基於宗族,家法的管理。法律不能及的地方,族長一句話可能就行了。這種方式應該是基於幾千年封建製度形成的。有它的合理性在裏麵。比如說:宗族通常會有一些公田,每年祭祖的時候,公田的產出,會分給各家。特別會照顧一些貧困的家庭。而貧困家庭孩子求學,趕考。也會從族產中拿出一些來資助。當然,你發達了也應該回饋。很有點像現在的社保。中國現在社會有時也能看到這些影子。記得我出去上學的時候,幾個堂叔輩會說:有困難,給家裏打個招呼。祖母也輕輕的說:孩子,要記住千百年的家門。不敢抗辯,唯唯而已。
這種形式,其實是一種很落後的社會結構。當然需要改變。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一種漸變。通過經濟的發展和現代文明的逐漸進入,以一種適應經濟狀態的形式改進。但是,中共以一種極其野蠻的方式摧毀了這一切。而他那所謂的共產主義方式又不能在農村站在腳。於是,就形成了現在農村管理方式的一遍空白。雖然,很多農村人,試圖通過續家譜來恢複宗族。但是,整個所有製的形式變了,徒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