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陳光誠“挾洋自重”的同誌們太沒有曆史知識.....

昨天我國外交部對“美國駐華使館以非正常的方式將中國公民陳光誠帶入使館”表示憤怒,並“要求美方就此道歉,徹底調查此事,處理相關責任人,並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 請問美國政府是否也應該為1946年7月15日美國駐昆明領事館以非正常方式將趙渢等中國公民帶入領館一事道歉呢? 我覺得應該! 外交部應該趕緊補發一個外交涵,勒令美國為把共產黨人趙渢等庇護在昆明領館內一事道歉!
前些日子,《紅色中國》網站和《烏有之鄉》一樣被當局關閉了。幾個星期後,《紅色中國》複出,但仔細一查,原來他們把大本營搬到了這個地方:
2129 Pinnacle Terrace Way, Apt #303
Salt Lake City, Utah 84121
這是在哪個國家??????
這個網站本來在中國是合法注冊和運行的(京ICP備10218156號),但卻被我黨非法地關閉了,隻好避到美國來。 這算不算挾洋自重? 美國該不該為這件事道歉呢?
過去三個月,中國的左派和右派雖然仍然在吵個不停,但在一件事上達成了共識,這也就是:在我們這個“人民共和國”裏,無論你是最高層的領導人還是最底層的平民百姓,無論你是最激烈的反美派還是最熱烈的讚美派,在有可能的情況下,你都會選擇把自己的子孫送到美國去讀書,然後在那裏發展,盡可能遠離中國。 無論你是大官還是平頭百姓,無論你的觀點是左傾還是右傾,無論你是警察還是被警察追殺的逃犯,在你走投無路的危急關頭,你想到的一定是躲進美國使領館。 因為隻有美國使領館可以使你被無緣無故地害死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甚至那些反美鬥士們(例如司馬南), 關鍵時刻也一定會往美國大使館跑的。 這種事情,就是我黨所說的“挾洋自重”。

所以,我說那些在黨報上罵陳光誠“挾洋自重”的同誌們太沒有曆史知識了。 要是不“挾洋自重”,我黨怎麽可能會有今天? 我黨的創始人可以把辦公室放到洋人的使館裏,我黨可以用洋人的國號建立一個共和國,我黨的地下工作者可以自覺自願地讓美國駐華領館以非正常的方式將自己帶入領館,我黨的第二把手可以開著一架大飛機投靠洋人,我黨的高級警官可以大搖大擺地進入洋人領館敘說黨內事,那陳光誠這個小農憑什麽就不可以去美國駐華使館裏走一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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