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個人是支持計劃生育的,全球糧食飲水都短缺,人口數量巨大在不少國家是個大問題。中國作為人口老大,明顯是個很棘手的問題。計劃生育這個提法,似乎大多數人沒有什麽異議,但是具體做法,就有不少激烈爭論。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城市裏好像5、6、7、8個兄弟姐妹的情況不大有。雙職工居多,養那麽多孩子,時間精力經濟上都不夠。當時的口號是,兩個正好。當時已經有不少獨生子女了(老杜的爸爸媽媽響應國家號召比較早),而且還有優惠,可以減免學費,每個學期六元人民幣。更多的家庭是兩到三個孩子。那個階段的計劃生育,主要是鼓勵教育為主。我覺得那樣一個形勢比較好,堅持下去,既可以慢慢減緩人口壓力,同時不至於在幾十年後突然出現急劇老齡化社會現象,又是非常人道。我比較支持這樣的計劃生育。
後來不知道從什麽時候政策開始變化了,變成一胎化。當然漢族還是低等民族,元朝的時候,兩腳羊排在第五類,在計劃生育政策下,漢族排在第五十六位。五十六個民族,五十五朵花,可以生兩胎,最後剩下漢族一棵草,隻能生一胎。尤其是執行上更是有了天翻地覆的轉變 - 由自覺變成強迫。城市裏相對好一些,超生的解除公職(我覺得這還能一定程度接受)。農村的,故事也看多了,各種殺氣騰騰的口號也聽了不少,強製性的手段就變得血淋淋了。7、8個月的嬰兒,強行引產,那就是殺人了。強行結紮,那是暴力侵犯了。
換言之,在允許這樣的執行政策手段下,組織上可以決定什麽樣的孩子可以生出來,什麽樣的需要直接弄死,什麽樣的婦女需要被剝奪以後生育的能力。有同學說,不強迫他們不會執行。但是強迫到殺死嬰兒,那就不是政策的問題,而是任意草菅人命。為了維護一項政策,從來不是沒有底線任意作為的借口。為了防止小偷,不可以把所有人的雙手都剁掉。為了懲罰小偷,也不可以把小偷的手剁掉(當然少數民族的肯定會區別對待)。那些對於鬧出人命或者身體侵犯的強迫持支持態度的男同學,應該問一問自己,為了計劃生育,是不是可以把所有男同學的輸精管都直接結紮了,等到提出申請要孩子時,經組織批準,暫時開放,等到懷孕成功,立刻再行結紮?
既然計生辦決定你的7個月大的孩子有沒有權利活下去,那麽是不是組織上也可以決定殘疾兒童有沒有資格活下去呢?中風病人?癱瘓病人?低智商的?是的,把這些人以政策處死,當然有好處,節約資源,優化基因,等等等等。希特勒就這麽做了,做的理直氣壯,他也得到了很多支持。
我最恨的借口就是“好心做壞事”。到底什麽心,誰也不知道,但是壞事就是壞事。以任何名義,強行引產7個月的嬰兒就是謀殺,這還是同文同種甚至於同族同村的。如果這也要唱讚歌的話,或者“理解支持”,那就真的沒有底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