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BF,沒炮友的80末女孩在紐約奮鬥史 zt

來源: europe 2012-05-02 07:19:2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543 bytes)

一個80末女孩寫的在紐約的奮鬥史

 

 

來源: 2012-05-01 16:43:35 
 

大家好。我是一個生活在紐約的紐漂女屌絲。

這句話聽起來很悖論。作為一個本科沒有學過高數、英文並不出挑的國際學生,在紐約這樣一個競爭激烈的城市生存,若非多金或才幹過人,並非易事。可惜我又算不得後麵那種人,除了抹點粉還算得上白,我一點兒不富,也不美。

我想大多數人認識我,是因為我可以算是有個叫PLACEBO的英國樂隊在中國大陸有史以來最花癡的腦殘粉。剛才我還花了20分鍾在FLICKR上扒圖傳上豆瓣,過程中情不自禁地大喊“尼瑪太萌了”還嚇著我室友了,我自己都很想為自己的所作所為Facepalm來著。

說出這些真相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我的工作性質、行業屬性要求我每天裝成白富美。我是一個新上線的時尚網站女編輯,順帶幫著更新微博、非死不可和推特,你知道,這樣一個稱謂基本等同於“穿動物園的女編輯”。

事實上我從來都不想成為白富美,我想在10年的時間裏,成為一個牛逼的人。可是牛逼的定義太模糊了,簡直就是跟印度飛餅那一層層的褶褶一樣難以把握和認清的概念啊。好吧,你肯定要問,這麽一個集合了腦殘粉和女屌絲全部缺點的姑娘,有什麽資格說要在10年之內成為一個牛逼的人呢。

我來說說自己好了。

2010年的時候,我大學畢業,來美國念書。我大學的時候腦子大概是被槍開過了,從一個對新聞滿腔熱情的小朋友成長為了一個腦子裏隻有音樂的傻逼(拜PLACEBO所賜),一門心思就是很想出國,所以從大二開始就準備托福跟GRE,結果GRE的寫作分數不好,申學校也申得不太給力,最後去了個邊緣小城Syracuse,念了超級水的NEWHOUSE,一年之內去了各種地方旅遊,臨近畢業時默默覺得自己在美國死也找不到工作,家裏的錢肯定就水漂了啊水漂了啊。

在我萬念俱灰的時候,天上突然掉下一張2000刀的支票,雪城一位心腸很好的女士決定要我當她3個月的暑期實習生,報酬就是那兩千塊。

五月份我回國,見了家裏人,見了國內最好的朋友,見了一個曾讓我念念不忘的男人,然後,得知外公病危,家人瞞了我半年以上。九天的時間很短,我帶著還沒有調過來的時差和滿臉淚水,稀裏糊塗地趕在學生簽證過期之前飛回了美國。

我頭也不回地搬來了紐約,和一個朋友在哥大附近短租了一個客廳。依然一貧如洗的我一邊做著實習,一邊也沒有很認真地找工作(…),被找房子的事情纏到頭痛,最後在8月底搬到了華人聚居地Elmhurst,短租了一間小小的臥室,和一家子馬來華人住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室友會買各種華文報紙,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在網上搜到了兩家最大報紙加上一個中文電視台的HR聯係方式,附上大二小實習時候寫的稿子和我的個人簡曆投了出去。

然後,我在10月的時候,變成了世界日報紐約分社的一名社區記者,在皇後區跑教育、法律、社會福利、藝文,還有警線。我去過無數次法院報道重刑犯殺人犯精神病人的庭審紀實,隔三差五去警局報道、和光頭但人很好的社區事務警察混成了朋友,在不大的法拉盛社區上躥下跳,在各種社區人士的辦公室蹭飯蹭網蹭歇腳。總的來說,雖然錢少,我幹得不錯,報社也給了我很多機會。

我休周四、六,這意味著我基本上和周五晚上的各種酒局無關,因為那天晚上我值夜班到11點。我第一年沒有年假,我大概也沒法回國。

幹滿兩個月,我轉正了,報社開始催我辦H1B。然後歡樂的來了,我現在的老板在LinkedIn上找到我,想跟我聊聊。

我老板叫Brian,是個地道的紐約人,在見麵之前稍微google了他一下發現還挺牛逼的。我們聊了一個半小時,他跟我講了一個夢,我在裏麵看到了我想要的現實,至少是目前比較affordable的現實:寫我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以及社交媒體運營。

我早就不去想什麽當小說家和戰地女記者這種事情了,當然,根據Paulo Coelho的說法,我很可能在20年以後,變成一個牛逼的小說家 *^_^*

順帶一提,那貨是我最喜歡的神棍作家。

2月底,盡管很舍不得同事,但我還是從世界日報辭職了,H1B也不要了,隻記得當時腦子特別清楚。

This is not the life I want to live for the next 2 to 3 years. 

3月份,我開始在這家叫做Factory 798 Media Inc.的公司上班,著手準備這個叫做Bomoda的網站。網站圖標是個大大的BM。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我內心的狂喜大概沒有人能夠理解吧。

I believe in signs. 

盡管在紐約有一份工作,但總得來說我還是一個女屌絲:住在法拉盛,沒有男朋友,連炮友都沒有;每天7點多就得爬起來,趕7號線,花45分鍾去Flatiron的公司上班,一直上到晚上7點才下班。

上班路上,聽到《說話的傷口》、《中南海》或者《Bright Lights》、《New York》, 會像個傻逼一樣熱淚盈眶(前一陣看CSC還真哭了然後跑去跟張守望說“幹杯, 你把我弄哭了")。最近在追的Girls,第一集看得我鼻子一直酸。

我們公司在Tumblr樓下。

這是我人生第一個Startup,第一次創業。我其實並不清楚自己想要變成什麽樣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會喜歡自己即將變成的這個人,我隻是很喜歡寫東西,寫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不過,我很清楚自己不想成為什麽樣的人,努力地不讓那些東西侵蝕自己。我不想變成一個無聊的、寡淡的人,我想讓自己永遠都活得飽滿有力、充滿激情,同時保持清醒的理智。為了實現這樣的生活,紐約好像就變成了這個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選擇。

很多人來紐約都是為了逃避自己的過去和重新開始,在紐約生活的很多人背後,都有不少故事。我對城市沒有太大偏好,我來紐約隻是因為我不會開車。在紐約教會我的眾多事情之中,最重要的一條或許就是,紐約讓我每天都很高興地正視“我是個年輕人”這一事實,於是就有無數的可能性,去探索、發現、體驗、感知和回味。雖然說不上每天都鬥誌昂揚,但至少多數時候,我可以看到我的靈魂如何張牙舞爪地肆意伸展,而不是被鍾形罩牢牢地鎖住。所以有時候,我也會忘記我的壓力和不如意,以為自己無憂無慮。

我稍微有點白,不富,不美。挑剔,討厭笨蛋和小氣鬼,算不上是一個出色的人。但是我是這個城市生機的一部分,我很努力、認真地度過每一天的生活,我是80%的完美主義者、控製狂和工作狂,剩下20%每天在做白日夢,妄想混吃等死,順便它還分管那個作為腦殘粉的我。我每天都告訴自己,你要在10年之內,成為一個牛逼的人。

好吧,說了這麽多廢話,我隻是想說,如果你想做點什麽,不要浪費時間,Believe in signs,相信自然法則和水到渠成,膽子大一點,因為這是我二十多年來,唯一會做的事情。

http://bbs.wenxuecity.com/style/1689738.html


所有跟帖: 

BM? 好名字。知道在醫院裏這是什麽意思嗎? -borisg- 給 borisg 發送悄悄話 boris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2/2012 postreply 07:31:09

老歐,很懷疑你是個老處男。。。 -5186- 給 518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02/2012 postreply 07:55:57

飛揚的青春。心態蠻好。 -趙飛燕- 給 趙飛燕 發送悄悄話 趙飛燕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2/2012 postreply 08:07:35

工作滿有意思,要不是中文媒體待遇會好很多。 -Icat- 給 Icat 發送悄悄話 Ica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2/2012 postreply 0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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