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資本主義國家改革封建土地所有製以促進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與無產階級領導的土地革命在目的和方法上都有不同。
土地改革運動是指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新解放區開展的土地製度改革鬥爭。沒收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
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製度,促進了農業生產的迅速恢複和發展。解決了封建製下人身對土地的依附,給與人身自由,促進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奠定基礎。
在土改中,對於地主分子,除個別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的予以鎮壓外,都分給一定數量的土地,讓其在勞動中改造成為新人。
開展鬥爭地主。分片召開鬥爭會議,各裏組織各裏的鬥爭會。揪出地主,讓他主動交代剝削、壓迫農民的罪行。地主要麵對群眾坦白交代,並交出果實。交代完畢,組織苦大仇深的貧雇農上台揭發地主的罪行:哪一年強占田地、放高利貸、奪產害命等等。並要求地主對證認罪。地主承記的,要在會議記錄材料上簽名。
“鬥地主”這種特殊的方式是中共領導農村土地改革中必經的一環,它將地主在鄉村中的權威徹底打倒,通過分配地主家產給貧苦農民,實現了農民“翻身”。“鬥地主”的整個過程主要分為劃成分確定鬥爭對象、訪苦、引苦、訴苦、算賬等。
意義:
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
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製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係;
3.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
4.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5.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6.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