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老羅”堵人家“涉嫌違法。

1)首先那不是方的私人地盤。有權利不讓老羅在那個地方出現的是樓盤主人,是電視台。

2)老羅去那個地方,撞到方,老羅並沒有拉扯不讓方離開。這個跟胡主席訪問碰到的叫囂一樣。

3)方答應公開的基金,5年沒公開,確實過分。這點做的不好。

4)老方的打假,本人一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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