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個路人甲,但與您這個路人乙相比,

本文內容已被 [ 趙飛燕 ] 在 2012-02-29 11:07:4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對論證方式比較有興趣。您對給人貼標簽比較有興趣。雞同鴨講,恕不奉陪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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