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從重慶回來,和同學們聚會時聊起反腐。
一位同學說:要反腐很簡單,把中國特有的行賄受賄罪改成受賄罪即可。國外隻有受賄罪沒有行賄罪。當官的不受賄何來行賄?行賄無罪那麽行賄的人就可以放心大膽揭發,執法部門就可以釣魚執法,貪官也就不敢受賄。
一位同學講:官員申報個人財產搞不起來。那麽先從九個常委搞起吧。九個常委應該是黨內最先進的人了。個人財產申報在九個常委都搞不起來,隻能說明腐敗的總根子在最上麵。
小老百姓都可以看得這樣明白,上麵的人不明白嗎?
不是不明白,是不想真心反腐而已。
如果有人真的要反腐,就是薄熙來,王立軍的下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