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就是條件不全,犯難硬上,機會風險同在。我看好像是雙方盡力後,中止合作。

創業者從網上看到沒有入圍,在看到創業園的優厚條件後,還是願意試一試,不拿自己的錢,隻出技術,聲望,頭腦清醒。

創業園的“小張”混淆概率,把項目得到投資者肯定的“入圍”與項目得到創業園物業管理的“入圍”混為一談,在我看來,是這個事件中唯一的陷阱。但是這個陷阱也同時提供了機會,創業者可以拿一個成立的公司去爭取投資和客戶,這和以個人身份去爭取投資和客戶有天壤之別。我認為,一米深的陷阱加上五米高的平台,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對創業者有利,全看創業者能不能兌現這一個注冊公司的潛力。

現在看來,因為種種原因,創業者沒有能拿到進一步的投資,也沒有拿到客戶。兩個月以後,創業園要求創業者自己投入資金來維持公司,條件是苛刻了一點,但是作為投資方,這麽短視可能有財力上的原因,也可能是發現了其他的機會。創業者不願意繼續投入,也有他的理由,可能是最明智的決定。

當然,假設公司做大了,以後創業園會不會布下真正的陷阱,巧取豪奪,那就是天知道了。不過,有誰能舉出創業園或者是當地政府剝奪一個成功的創業公司?

創業真是風險重重,很不容易,很多時候死了也不知道是怎麽死的。但是,大公司死了就知道是死在那個陷阱裏?通用汽車,柯達,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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