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家國內的公司,由於簽證的問題,回不去,所以對方允許我目前在美國遠程工作,但是,由於簽證的不確定性,我還沒有辭掉在美國的工作。由於時差,我覺得做兩份工作應該沒問題。
但是,問題在於,國內的公司要求我辭掉美國的工作。現在有三個選擇:
1)。辭掉美國的工作,一心一意做國內的工作;
2)。跟國內公司商量,把實際情況告訴國內的公司,比如擔心簽證的問題,如果我現在辭掉美國的工作的話,一點股票都拿不到,損失很大。這邊公司也在找人來頂替我,希望可以讓我幫助美國公司過渡一下。
3)。先不告訴國內的公司我沒有辭職。他們說要找第三方公司做背景調查,不知道能否查到。如果查到了,到時候再解釋一下。
大家覺得哪個選擇更好一些?還有沒有更好的說辭讓國內公司同意我再兼職一段時間?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