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冬我們一行6人訪美,

美方出所有費用,包括跨洋飛行的二樓商務艙。在巴爾的麽告別午餐(然後赴邁阿密轉巴西)時美方老板說他們不能給我們個人錢,違法的。但在巴西參觀時會給我們零用錢。後來住在裏約幾個月前李鵬住過的旅館我們能三人出來到海灘散步被幾個小青年搶劫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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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經曆 -老魯- 給 老魯 發送悄悄話 老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8/2020 postreply 0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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