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周強難題

來源: Mao_8341 2017-02-02 06:04:5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97 bytes)

中國的周強難題

 
 
 
甄言撰寫2017-01-19 02:37:06
 

當習近平首次以國家主席身份訪問瑞士、出席達沃斯論壇(WEF)並向西方世界發起挑戰之際,另一場硝煙彌漫的中西方較量正在中國上演。而後者的主角,正是中國最高司法官員——最高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

北京時間1月14日,周強在出席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時談及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容時直言不諱地表示,要堅決抵製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製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正是此一段論述,成為引爆輿論的一枚炸彈。來自各個高校的法學院學者以及律師群體呈瞠目結舌狀,以不同形式表達著不解和失望。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直歎“不可理喻”,在其看來,無論怎樣的國度,司法如果沒有獨立性,那就意味著它會常態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幹預,最終結果隻能是冤屈遍地,引發造反。


周強因抵製“司法獨立”遭輿論圍攻(來源:新華社

同樣來自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則撰文質疑道:憲政民主怎麽就成西方的了?憲政就是實施憲法。中國現實是有一部憲法,而憲法當中規定了民主。憲政民主就是要實施中國憲法,落實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和民主選舉。否定憲政民主,就是否定中國憲法;否定憲法,也就是否定了憲法規定的所有國家機構的合法性,各級人大、政府和法院都成了不合法的存在。不知這是出於對憲法的無知呢,還是無底線自黑?

而來自律師界的反彈,絲毫不遜於學界。公開消息顯示,大陸百名律師聯署呼籲周強辭職。北京律師梁小軍的批駁很有代表性,“周強是學法律出身的,他能說出這樣的話,說明這個法律並不是大家所想的或者官家總是在說的有司法改革任何跡象。從他說出這番話可以打破很多人的幻想。實際上法律還是為這個政黨服務的,中國的法律和我們學法律所理解的法律是兩個概念。”

麵對洶洶民意,中國最高法於法人微博連發五篇文章,為周強言論做解釋。在題為《亮劍西方“司法獨立”有法可依》一文中寫道,很多言必稱“司法獨立”的人,其實是利用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說辭,其目的是為了不斷輸入西方的司法觀念,貶損中國的政治製度,周強院長的表態,不過是重申憲法的精神而已。

而在另一篇《堅持道路自信,敢於向錯誤思潮亮劍》中更是道明了所以開展意識形態鬥爭的緣由。“在當今中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大背景下,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將強調憲法實施與西方憲政聯係起來,企圖混淆視聽,必須旗幟鮮明地進行反對。”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在1953年首次提出“和平演變”概念,後被總結為杜勒斯的十條,其中就有這樣的論述:“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要傳揚“民主”。一有機會,不管是大型小型,有形無形,就要抓緊發動“民主運動”。無論在什麽場合,什麽情況下,我們都要不斷地對他們政府要求民主和人權。隻要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斷地說同樣的話,他們的人民就一定會相信我們說的是真理。”

作為中國最高的司法官員,周強究竟是一時失言,還是一語道破了中國司法的現實?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周強在中共最高黨報《人民日報》發文稱,“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必須遵守司法權威,杜絕違規幹預司法,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決不能以黨委決定改變、代替司法裁判,更不能包辦、代替司法機關對具體案件作出處理。”

一邊是對“司法獨立”的堅決抵製,一邊卻是對依法獨立審判的決絕姿態,看似前後矛盾、南轅北轍的言論背後,至少有三點值得深究。

其一,中國司法本就不獨立,這是現實。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憲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因此,在現有憲法框架下,行政權與司法權不可能獨立於人民代表大會,行政權和司法權不可能與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同等高低、並駕齊驅。

其二,與西方語境下的“司法獨立”不同,中國憲法使用的是“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此一點,既是一項憲法原則,也是中共十三大至今每屆黨代會報告的重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更是將司法改革作為全麵深化改革、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中之重”。2014年1月深改組成立至今,召開的的31次會議中有23次涉及司法改革議題,通過了38個司法改革文件。其中絕大多數都與增強司法機關的獨立性直接或間接相關。

其三,中國意欲構建的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與西方的“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有著本質區別。造成這一區別的,既有宏觀層麵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國家政黨製度以及國家法律體係的不同,也有微觀層麵的司法人員遴選機製的不同。正如《人民法院報》所解釋的,“中國憲法確立的黨的領導原則、人民民主專政國體、人民代表大會政體以及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早已成為依法獨立審判原則‘塑型’‘畫像’。”

雖然周強的言論背後自有一套邏輯自洽的中國邏輯,但依托現有鬥爭色彩濃鬱的表述,以及社會撕裂如此嚴重的情勢下,要想將中西方司法體製之不同解釋清楚,還是一大難題。對意欲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中共而言,與其亮劍,不如按部就班推進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畢竟,讓民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才是最大的政治。

 

(甄言 撰寫)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