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畢業時,曾經有一個強烈的願望,出去流浪,自由的流浪。但是如果要求能夠自由的行走就必須有一定的資金。當然還必須學好一門外語可以和不同文化的人溝通交流才有意義。所以當時給自己定下兩個努力的目標:學好英語並且爭取盡快實現財務自由。
那是文革後期,學徒工第一年工資是十八元一個月,一般工人的工資隻有三十多人民幣一個月,六十元一個月算是高工資了。我住在南方的一個小城市,在我家對麵的餐館,吃一頓隻要一毛錢就夠了,我估計我一個人生活費一個月隻要十幾塊錢。這種物價從我懂事起就是這樣,沒有變過。
上大學後,這種願望更加強烈,一直在想,什麽時候才能有自由之身?這時候得知另外一個非常有用的信息,錢可以生錢!銀行一年的利息可以到6%。在當時信息非常有限的情況下,我將財務目標定為一萬元人民幣。每個月利息有五十元,足夠生活和旅行,可以不用為了生活把所有的時間用在工作上。我在日記上寫下,目標:“富人的流浪”。
在上大學期間,大學畢業生的工資應該是三十到四十左右。除了吃住之外,一年最多可以存兩三百元,如果一年存三千,至少要三十年才能實現目標。所以當我聽說有些在大西北的采礦工作,條件非常辛苦,不過工資有一百元一個月,我就想畢業後一定要爭取這樣的工作,辛苦十年就可能實現目標。
後來工資和物價的變化大家有目共睹,這些變化我以前是完全不知道的。八四年碩士畢業後,月薪差不多是一百元人民幣。特別是八六年來美國讀博士後,一萬人民幣的目標很快實現。可是已經沒有意義了。除了利息沒有變,還是6%左右,國內國外的通貨膨脹,讓一萬人民幣變得無足輕重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我開始算在美國一個月最低生存條件需要多少錢。那時候在美國中西部小鎮讀書,兩百美元可以租一個一房一廳的小公寓。自己做飯一個月生活費大概也差不多兩百美元。如果合租還可以少一點,有一些中國訪問學者一個月生活費用不到三百美元。據說在中國領事館工作的人員,一個月工資是四,五百美元。我估計最低生存需要五百美元一個月,所以最低財務目標應該是十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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