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老板怒斥日本設計師:50年使用權你建100年房子?

中國老板怒斥日本設計師:50年使用權你建100年房子?

 

首先讓我們來看兩張圖

中國25年的房子!

 

日本60年的房子

 

不知道各位看完對比後有何感想?

以下內容出自《經濟學家告訴你》

幾年前我與日本設計師曾經發生過激烈爭吵,還拍了桌子。

當時設計一座裝配式高層建築實驗樓,日本設計師的荷載取值和結構設計超過了中國規範要求,會增加成本。我要求他們按中國規範改過來。日本設計師說不安全,非常固執地不肯修改。

 

中國規範不是不安全,隻是建築使用年限短,按50年設計。日本設計師不理解中國規範「普通建築50年使用年限」的規定,一座高層建築怎麽可能按50年壽命設計呢?到了50年就拆掉嗎?日本許多50年前建的高層建築經曆了多少次地震還像新的一樣!

我告訴他們:中國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50年,最多70年,沒有人會因為你的建築有100年200年的使用壽命而多付1分錢!也沒有開發商肯為土地使用權期限以外的建築壽命多花一分錢!你在中國設計要符合中國國情!

 

日本設計師不懂中國「土地使用權」的國情,不理解現代建築的壽命可以輕易達到100年甚至更長時間,成本增加也不多,為什麽非要按50年設計,這不是整個社會的巨大浪費嗎?他們不願意設計短壽命建築,感覺不安心,所以固執地不服從「甲方」要求,我拍桌子也沒用。

 

日本設計師的道理是對的,但不符合中國國情。中國建築的壽命不是由技術決定的。

中國的土地「出讓」不是「出讓」,不是產權或者所有權轉讓,而是有期限的使用權出租,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最高70年,一些地方規定公寓為40年。(公寓大都是高層建築,隻有40年使用期,真是荒唐。)購房者花巨資購房,所付的地價款實際上是一次性付給了幾十年的租金,過了期限就沒有土地使用權了

 

如此政策導致了短視的建築,超過土地使用權期限的建築壽命對房主而言沒有意義,至少是前途未卜。

從建築史看,在歐洲到處可以看到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古典建築,老城區的普通房子大都是18、19世紀的建築。美國芝加哥和紐約可以看到100多年前的高樓大廈完好無損,再使用幾十年沒有問題。上海外灘也有100年前的高樓。那時候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遠不如今天,建築壽命尚可達到100年以上,現在更沒有問題。

 

土地使用權期限人為地限定了建築壽命,導致了巨大的浪費和能源消耗,也使城市頻繁地處於拆遷重建中,形成環境汙染,擾動城市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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