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一切都由當官的說了算。上項目,批經費,總之,一切都由當官的決定。萬般皆下品 惟有官階高。在國內長期生活也許習慣了,剛剛出來沒幾年再回國的小留也許覺得正常。而對於我們很多在美國職場生存二十多年的人來說,是非常難以接受的。怎麽,海歸也可當官?是的,可有更大的官,什麽紀委,發改委,中央撿查組,國務院巡回團,無窮無盡。講什麽都得小心,搞不好就說錯話,得罪什麽權貴了。或者給人打小報告了。
被無數當官的指手劃腳地指導,並指望看他們給你一些恩惠,一轉身馬上對手下工作人員大聲斥責,好不威風。這個世界很複雜,有人喜歡並且習慣於這一切,完全無可非議。隻是,可以肯定的說,對在美國生活了二三十年的有豐富職業經驗的人來說,大部分都不能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