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個朋友從二線城市想來美國旅遊並小住三個月。
1)如果跟旅行團來美,拒簽的話, 通常旅行社退款嗎? 旅行社是不是會幫忙填表, 然後本人自己去簽證?簽證時提供往返機票。 如果拒簽再退機票? 還是先知道簽證通過了, 再買機票?這樣是不是不可能住三個月?
先等等VISA,拿到後再辦後麵的手續。旅行社會幫忙填表--當心收錢。
2)我以朋友身份邀請她來。是不是邀請信就夠了, 她批準了再買機票。 這樣在這裏能否住三個月左右。
建議你告訴你朋友就是簡簡單單地旅遊,沒有其他什麽朋友,或邀請。這樣反倒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