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算什麽違法呀,還要罰錢,可不就是勒索。
開始兩個人被抓到闖紅燈還很不好意思,甚至感謝警察的提醒。可是一說處罰要錢立刻就變臉了。為什麽?因為警察從為你好變成為你不好了!什麽叫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就是罰錢嗎?拿錢買罪?金錢萬能?
日本的紅綠燈處,尤其繁忙的孩子多的時段,會有人拿著小旗子指揮。如果闖了紅燈,即使被車撞了,車也要負50%責任。因為馬路就是奉行弱者先行的法則。
日本的交通規則教育,是去拿或者更新換駕照的時候必須接受30分鍾安全教育,用各種事故血淋淋的場景(錄像)警告人們要注意安全。日本因為幾乎人人拿駕照,所以這是全民教育。中國可以開設對行人的安全教育,而不是罰款!
補充一個日本的執法實例:日本不準騎自行車帶人,被警察發現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處罰。日本警察看到自行車帶人,會從遠處喊話,不聽的會攔住自行車批評教育,但不會真罰款。一般被看到的人自知理虧就趕快下來了。日本現在已經沒有騎自行車帶人的了(除了有小孩座椅的)。
但汽車的違章處罰很嚴格,金額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