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奧運隊員,從籃球中知道,首先是運動員自己自願,然後教練挑選,然後集中訓 練,然後淘汰不合適的,最後組成奧運隊。這是公開報導的,都知道的。在這之前, 國家沒有在運動員身上花過錢。
高爾夫球是個好例子。開始是家長帶著打,中學以後開始有比賽,根據成績,廠商 開始介入,但主要的錢還是家長花。如果能進入大學校隊,家長才能鬆一口氣,因 為開銷都有學校負責(包括體能,揮杆,推杆等的教練,各種比賽的開銷)。一直到 大學畢業國家也沒有出過一分錢。
全美國大學有一千多高爾夫球男隊,8百高爾夫球女隊。以每隊5到6 個隊員的話,有一萬多隊員。假 如每個隊員上大學之前家裏花了一百萬(我們估計是每年十五萬左右),一共是一百 億,分散在四年裏,就是每年二十五億。
這隻是高爾夫球這一個項目。美國奧委會每年拿五千萬,夠嗎?!
我真心佩服那些美國運動員,那是興趣加毅力,和家裏的支持(經濟和精神)一同創 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