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申請入美籍了,可以接受泰國的全職工作?麽?

我的綠卡日期是2011年11月15號,按規定,我最早可以在今年8月15日遞交N-400入籍申請。此前3個月,即5月15號我就不能離開現在定居的NJ。
 
曼穀的一家公司電話麵試後邀請我本月底或者下月初去公司麵試,時間3-4天。頭銜是研發總監,薪水比美國這邊還高不少。USCIS要求申請入美國籍前要在某一州連續定居3個月以上。我在這3個月的時間段裏到國外3-4天,會中斷這個定居的連續性麽?

我估計麵試後拿到offer的可能性很大,老板也知道未來幾個月是我辦理加入美籍的關鍵時期,答應我辦入籍的時候可以多跑幾趟美國。USCIS那裏通得過麽?

我拿到綠卡以來,隻回過國內2次,一次1 月,一次5個半月。所以5年連續居留沒有問題。

入籍前3個月要定居在美國某個州,如果我在8月15號前去泰國工作。符合USCIS的要求麽?我在美國最近定居的州是NJ,從2015年6月到現在。

入籍申請遞交一個月後會要求打指紋,3-4個月後會要求麵試。6個月左右會要求入籍宣誓。如果我雇請你們律師事務所來申請入籍的話,所有的通知能要求全部寄到你們那裏麽?可以的話,我在收到律師通知後,短暫回美幾次把打指紋,麵試,宣誓的事情辦了,USCIS能接受麽?

工作機會很好,不想放棄。即將到手的美國國籍也不想放棄,因為等著入美籍後搬運國內女友,所以入籍時間也不想推遲。

急盼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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