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請你給自己留點臉!
近日,肯尼亞警方成功打掉了一個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大肆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團夥,並將32名中國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然後,台灣島內就炸鍋了——
借用台灣《聯合報》上刊登的一副漫畫,您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法理不足?程序不正義?扯淡!
首先,我們需要搞清的第一個問題是:大陸方麵究竟有沒有權利接收這批被遣返的台灣籍詐騙犯呢?
據台灣“東森新聞”的報道,這些台灣人並不是在街上或商圈旅遊時莫名其妙被抓的,被抓現場有焚毀的文件、詐騙劇本、疑似人頭賬戶數據、成員業績表、空白轉單、手寫詐騙草稿、4張經曼穀飛肯亞電子機票等物,且從肯亞機房撥打回大陸的電話數量非常高,幾可確定被害人多為大陸人士。
這些罪犯是在肯尼亞被抓獲的,為什麽不在當地審判而要遣送回中國大陸呢?
這是因為,肯尼亞法律沒有欺詐罪,台籍嫌犯隻能以違反當地“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起訴,而肯尼亞警方專業搜證能力不足,故在肯尼亞宣判無罪,但這不能阻止大陸受害者討回正義的需求,而大陸和台灣都有欺詐罪。
所以,我們的公安部是這樣表態的:
由於肯尼亞電信欺詐案受害人全為大陸居民,北京等地公安機關已對此立案偵查。根據大陸法律規定,大陸司法部門對上述疑犯有司法管轄權。 為徹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實,本著有利於偵查的原則,大陸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法對台灣疑犯展開調查,進展情況將及時向台方通報。同時,將邀請台灣警政司法部門來大陸研商共同打擊跨國跨兩岸電訊詐騙犯罪,以進一步密切合作,切實保護兩岸民眾福祉。
今天國台辦發言人在例行記者會上也談到:
由於這些不法分子在境外從事的犯罪行為,受害人全部為大陸居民,大陸當然有司法管轄權。況且有關國家是我建交國。 為徹底查明全部案件事實,本著有利於偵查的原則,我司法部門將嚴格依法對台灣犯罪嫌疑人開展偵查調查工作,相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會依法得到保障。
我們交給台灣處理,結果你們把!他!們!放!了!
可能有人想問,既然中國大陸和台灣都有欺詐罪,為什麽不將這45名台灣籍詐騙犯送回台灣接受審判呢?
答案是:我們這樣做過了!而且結果很讓我們心寒!
可能有人會記得當年被大陸民眾“罵翻了”的菲律賓案件:2010年,菲律賓警方破獲一起跨境電信詐欺犯罪案,當中有台灣人涉案進行電信詐騙,被害者為2名大陸人,第二年2月,菲律賓將14名嫌犯遣送至大陸引發台灣當局政府強烈不滿。交涉之後,大陸同意將14人及卷證移送回台,結果全部輕判,被告分判處3年8月到1年4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兩人甚至被判無罪。
2011年6月在兩岸與東南亞6國共同執行的“0310”行動中,緝獲台籍嫌犯472名,包機遣返後聲押167名,但宣判時,23名罪刑較重的嫌犯中,隻有1個主嫌被判1年,其餘17人緩刑、8人易科罰金。法官的輕判,不僅打擊檢警士氣,也讓大陸不願意再就此與台方合作。
連台灣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說,台灣法官對詐騙犯的寬容,令人不可思議。 2015年12月,台中市刑大科偵組從印度尼西亞押解14名詐騙集團成員返台,其中一名身材壯碩的王姓嫌犯由於在印尼被關押4個月暴瘦20公斤,台灣警方甚至還給他準備了鹵肉飯便當及熱湯,令這名嫌犯潸然淚下。
國台辦發言人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累累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犯罪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不少台灣犯罪嫌疑人剛被押解回台就被當即釋放,有的過了不久,就再次在國外開設詐騙犯罪窩點,繼續作案。 這些情況使得以台灣犯罪嫌疑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夥屢禁不絕
連台灣的《聯合報》也說:“台灣電話詐騙集團已經發展成跨國犯罪組織,是所有國家應該嚴厲打擊的對象。很可悲的是,台灣法律對於這種詐欺犯罪,相對於其他國家,顯得輕縱” 。該報提出一個想法:“我們治不了,或不想治的騙子,讓想治,又能治的大陸懲治,又如何?
台灣嫌犯可憐?你知道受害者有多慘嗎?!
在肯尼亞遣返事件發生後的4月12日,一位兒子在肯尼亞遭拘留的劉媽媽到台灣“立法院”求援,她兒子在電話中哭訴“我們都沒有犯罪,我們都不想被帶去中國大陸,怕被冤枉”。但沒能阻止肯尼亞將這批台籍人士送上前往大陸的飛機,台灣媒體說,“焦急又難過的劉媽媽當場淚崩
這位在部分台媒的渲染下顯得既無辜又無助的母親,似乎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若她的兒子因詐騙而麵臨牢獄之災也算是可憐的話,那被她兒子及其同夥詐騙而傾家蕩產甚至絕望喪命的受害人,他們的悲慘境遇又算什麽?
近年來,大陸民眾深受電信詐騙案之苦是不爭的事實。這些電信詐騙的受害者包括學生、老人、下崗工人等:有的退休老人一生積蓄被騙光,身無分文,處境淒慘;一名吉林受騙女士,因其丈夫死亡撫恤金被騙,跳樓輕生。甚至公權力部門也被詐騙,一處棚戶區改造款一億多人民幣被騙走,是迄今最大一筆的詐騙案。經統計,每年有上百億人民幣電信詐騙案金額被轉移至台灣,但隻追回20萬人民幣。
國台辦發言人說,這些受害人多半被騙得傾家蕩產,身心受害,走上絕路。他希望台灣方麵看待此事時,多從受害人角度去想想。
將心比心,台灣人也深受詐騙之害
騙子絕對不會不吃窩邊草,輕縱詐騙的苦果也同樣會落在台灣同胞自己的頭上。台灣綜藝女王藍心湄曾在節目“女人我最大”中自爆被詐騙千萬,名媛吳玟萱月也出麵開記者會現身說法,自爆她被騙走900多萬積蓄。即便法律專業人士也會馬失前蹄。台灣警大副教授郭廣洋疑似遭到詐騙集團騙近新台幣4億元。據《聯合報》報道, 2005年左右,詐騙團夥開始轉進大陸設置電信機房跨海行騙,島內受騙無數,有人因此自殺。
失足的台灣年輕人前仆後繼陷入騙子行業,與這一行業低風險、高收益很有關係。 2015年9月,台灣《時報周刊》披露,台北破獲三大詐騙集團,吸金40億元台幣,加入者大都是年輕人,騙來巨款後,他們第一件事就是購買法拉利、保時捷等五六百萬元以上的豪車,甚至是千萬級的蘭博基尼超跑,再約到屏東大鵬灣、墾丁等地方聚會炫富。詐騙集團台灣首腦吳柏緯甚至用騙來的錢,購買一架小型私人飛機。今年1月8日晚,三名年輕詐騙犯到新竹某銀行大肆提款,被埋伏的警方抓獲,警方從其身上搜出1122張銀聯卡,及現金234.8萬元、點鈔機、作案用手機等。
台灣媒體曾引述一名學者的話說說,在全世界,台灣可以被稱為“詐騙之都”。當然,這不是給所有台灣同胞貼標簽,我們隻針對壞人。
明明自己也深受詐騙之害,為什麽一涉及大陸,很多台灣人都沒辦法正確看待此事呢?
法治正義莫被政治綁架
肯尼亞遣返事件發生後,台灣島內的反應讓人心寒:嫌犯家屬在哭,“獨派”在罵,政客在喊,媒體則在爆炒。大陸被指“強行擄人”、“損害人權”、“傷害台灣人民感情”“打壓台灣”,要求大陸“立即放人”“道歉”“保證類似事件不再發生”的聲音此起彼伏。當然,肯尼亞也逃不掉,台灣“外交部”表示將考慮對其製裁——雖然承認手中沒有“硬籌碼”。甚至還有綠營人士高呼要求台灣當局開F16戰機來大陸把人搶回來
隻是,在民粹主義的亢奮落潮後,我們希望台灣人應該麵對詐騙案本身,被詐騙的痛苦與衝動的政治情感相比,顯然前者更為真實。
既然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的製裁——如此簡單清晰的道理,在以“民主法治”自誇的台灣社會,竟然會因為整個社會集體政治“上頭”而被拋在一邊。
台灣成天向大陸炫耀自己的軟實力,用諸如“台灣最美風景的是人”的說辭麻痹了許多大陸人。現在正是台灣用行動來證明自己這些道德雞湯的機會。如果台灣還有人想拿這個事算計在“一邊一國”上的政治點數,隻會在大庭廣眾之下露出齷齪不要臉的底褲,讓所有人看清爭取台灣“國家地位”的勢力,都是什麽做人水準鬧出來的玩意。
好了,該你們台灣人反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