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罪心理學看張案

男女間有巨大的鴻溝,在評論性罪犯案時,常有女人舉出以前在公車上,或者人多的地方,被人猥褻過(比如,用JJ頂著屁股,裙子上占上了精液),好像男人隻要有點機會,就可能對女人進行猥褻行為。

但事實不是這樣的。打個比方,男人對性的追求,就跟女人對名貴包包(比如說gucci)的追求差不多。女人在gucci商店裏麵,看著那些漂亮的 gucci包包,都想要一個。但沒有一個女人敢上去拿一個不付錢走人。為什麽?因為女人知道,被抓住的可能是100%。即使女人包蟲上腦,也不會這樣做 的。女人理智知道,這樣做,不僅得不到包,反而要被罰,即使不坐牢,也要做社區勞動,被記錄在案。

男人也是一樣,看到自己喜歡的女人,在公共場合,也不敢直接走過去,把手直接插入女孩的內褲裏。因為被抓的可能性幾乎是100%。即使這個女孩可能 不會喊,心甘情願地被他摸,他還是不敢這樣做,因為事前他無法判斷女孩的反應。就如女人不會走到gucci店裏,拿起包就走。雖然過程隻要幾秒鍾,但幾乎 肯定會被抓的。

很多女人在中國的公車上被人性騷擾,但大多數是被人用手臂蹭下乳房,JJ頂屁股之類的。這些在人擠人時,肇事者容易找到借口。但直接被人用手隔著衣 服摸乳房,或者是下體的,就非常少。再進一步,在公車上,把手直接插入女方的內褲裏的,我是沒有看到過報道。因為這種情況,男人無法找到任何借口。隻要女 人喊一聲,就會被抓,可能進牢房。有幾個女網友信誓旦旦地說有,請你找出來源來。如果有,這個男人一定是當時犯精神病,就如加拿大的一個中國人,在公車上 突然把另一個旅客砍頭一樣稀少。

性侵案有兩種,暴力和非暴力。暴力的發生在沒有外人在場的地方。一般是不認識的人。如果認識,被殺的可能性很大。非暴力的大多數發生在熟人之間,比 如,朋友,老師,親戚,家教等等。非暴力的需要得到女孩的認同,往往是用金錢,禮品來誘惑女孩。老張不可能暴力性侵女孩,女孩一喊,就會有人上來。即使女 孩可能不喊,老張也不敢直接上去摸女孩,因為他無法判斷女孩是否會喊。就如女人不敢直接拿個gucci包就走一樣,即使監控機製是壞的,女人也不敢,因為 無法判斷。那老張可不可以非暴力性侵女孩呢?這也不可能。老張是個50歲的搬運工,滿身髒兮兮的,不可能在短暫的時間內得到女孩的好感。而使得女孩配合的 性侵。

說個小時後的例子,我那時大約12歲,院子裏的一個5歲的女孩,拉著我到一個僻靜的地方,說要告訴我一件事。我就跟她去,到哪裏後,她跟我說,鍾 XX(男孩跟我一樣大)是流氓!我吃一驚問,他怎麽流氓了。女孩說,他給我兩塊糖,要讓他摸我的下麵。我沒有答應他。但小莉答應他了。這女孩的話嚇我一 跳,滿世界去說這事,這男孩多丟人。我那時還不知道是犯罪,隻知道丟人。這件事說明女孩從小就知道不能隨便給人摸的。

再說另一件事:一群認識的人一起坐公車,非常擠。其中一個女孩,把手伸過來,放在我的肚雞眼下方。一直放了十幾分鍾。我故意裝不知道,不躲避。但那 個女孩不敢往下摸,因為她不知道我會有什麽反應。所以,無論男女,在做性侵時,都會考慮安全性的。隻有在安全(至少暫時的,比如暴力的),才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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