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被拍磚了!!

....看了這篇文正如短車司機說的,隻是說了一種現象,沒有什麽過硬的數據。基於這個基礎上就事論事聊聊. 當然有很多完善工作需要做,比如養老院等等但最想說的就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1. 所謂的老人到底有多老?是否老到喪失了自我照顧自己的能力了?一定需要有人來照顧嗎?

2. 自殺是自我行為的選擇,這後麵雖然會有很多問題(疾病? 自我得不到承認? 活得無聊?...),但這社會上的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每個人活著都不容易,這跟有錢沒錢沒有直接關係。要說萬惡的舊社會啊那是比現在窮多了不是?!...

3. 自殺現象所牽連的子女, 子女不孝?--- 子不教,父之過。想開了就不會再責怪誰了。

4. 什麽都奉獻給了子女....我很質疑這種說法,你要不給誰能拿得走?孩子結婚,房子,孩子...那是孩子的事兒,父母緊著跟著摻合,你給是你做父母的心意而不是未來拿這個說事兒及交換養老條件的。如果是這樣那就自己留下有限的錢財為自己養老用, 以後也用不著麻煩孩子們。做個有尊嚴的人。

5. 很懷疑這樣的人當年對孩子的付出又有多少。...是否真的為人父為人母為孩子樹立了一個父親或者母親的形象了。

....歡迎拍磚,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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