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級的主管為什麽是縣委、市委、省委書記?為什麽不是縣長、市長、省長?

一看你就是外行。真正管事的是分職的幾個副職,比如農業副縣長、農業副市長、農業副省長,每個副職專管一攤;他們甚至也不是真正管事的,真正的實權掌握在各個單位的處長手裏,但是處長自己說了也不算,他們得跟廳/局長一起決定,廳/局長簽字後,如果需要,還得再寫報告向管事的上級,比如副省長,匯報,副省長會跟省長秘書長一起討論,他們都敲定之後,再寫報告,拿省長的簽字。如果需要中央審批,還得往北京跑。不是你想的那麽簡單,幾個縣市書記就把事情搞定了。如果一個項目涉及麵多,還要到相應的部門拿簽字。這就是所謂的層層審批。依你說的CEO,中國的政府部門充滿了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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