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雅各與美國最高法院引用孔子的言論

來源: 好酒 2015-06-27 20:08: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1 bytes)
理雅各James Legge
1815-1897,英國倫敦會傳教士。1840年來馬來西亞傳教,入米憐創立的英華書院。1843年借著南京條約將英華書院遷至香港,專門向大陸傳福音。同時理雅各潛心研究中國儒學。從1861年開始翻譯中國經典著作,即四書五經。在西方理雅各的譯著受到好評。在香港理雅各認識太平天國領袖之一洪仁玕,相處三年。當洪仁玕回到南京,理雅各就抨擊洪秀全的基督教義。1867年因病回到英國,並把他的中國助手王韜辦到英國繼續翻譯工作。1873年理雅各已成為歐洲著名的漢學家,後成為牛津大學漢學教授,1897年去世。美國最高法院為同性戀開脫,引用孔子的言論就是理雅各翻譯的。顯然這些大法官是漢盲,中國學者開始批判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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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城頭文章: ->儒家學者駁美法官歪曲孔子:美國走在作死的道路上 -好酒- 給 好酒 發送悄悄話 好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7/2015 postreply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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