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東西要抓遍地都是,這個時候就不用講人權了


一方麵是用一國政府的錢,暗渡陳倉地幫助另一個國的機構(entity)

另一方麵,科學無國界,要做research,與國外的交流是必須的,這也算罪過?

是不是以後大家學乖了,不再是大張旗鼓地把技術送去中國,而是低調行事?

是華人,一定每幾年要回國去,你怎麽知道人是探親、還是專門向中國deliver美國技術?

如果沒有清晰的界線,那就是選擇辦案,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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