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是個沒有能力的老實人,打工經常被騙。花200元買的暫住證,是假的。。。
最後妻子不能自理,三個幼年的孩子,加上80歲的老母,老徐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動。他帶上全家走上乞討道路,
警察有多次攔截,結果這次和警察打了起來,一槍斃命。
徐沒有去偷,沒有去搶,沒有去騙,他用最原始的乞討方法想活下去,可惜連這點權利都沒有。
有人說,他在美國會被警察早早打死。可是如果這麽老實,困難的家庭在美國,他會得到聯邦的資助,孩子會得到免費的食物,老人有住房補貼等,他也不會因為上車被警察無故攔下來。
一個弱者是否應該得到一個社會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