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法律、法製、法治這幾個概念的差別
彼得王,恭喜你終於有了一些覺悟,知道了在天朝"謠言就是遙遙領先的真相"。這就好了,今後大家就可以少費點心去避什麽勞什子謠了。咱們在這裏吵吵鬧鬧N年你不為所動,難得你最後能修成正果、正視現實。希望什麽時候老歐與紅都也有一些進步才好:))
還要表揚你的另一個優點:你有尊重法律的意識。不過,我也注意到,你對法律、法製、法治的理解實在還相當低級、相當糊塗。作為網上不打不相識的老朋友,我想借機為你科普一下:
1。法律是什麽?法律就是由政府或統治者製定並強製執行的一類社會規則。法律不是新鮮的事情。在1000多年前的中國封建社會就已經有了洋洋大觀的法律條文、文書。那個時候的法律有一個俗稱,叫做"王法",它是維護封建王朝統治的強有力的工具,是草民、老百姓怕得要命、惟恐避之不及的東東。
2。法製是什麽?不少人顧名思義以為法製就是指法律製度,這是不確切的。法製的對應的英文是 rule by law,通俗來說就是以法治國。它所強調的是政府在實施社會管治中以法律作為基本工具。這就要求法律體係必須完善、法律條文必須細致並具有可操作性。
3。法治是什麽?法治是一個與法製密切相關的概念,是對法律存在目的的認識和信念,其對應的英文是rule of law。法治是在法製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其精髓有這麽兩點:a。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即不僅要以法律作為社會管治的基礎工具,政府本身(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各個部門)也要受到法律的製約,政府或政權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b。法律本身的公正性,即法律的製定與產生要有普通社會成員(公民)的參與,法律要能體現普通社會成員(公民)的意誌與權益。
縱觀曆史、環顧世界,所有的法律大致可以分為這麽兩類:a。以維護特定個人、特定家族、特定集團的統治為根本目的;b。以維護社會公平、社會正義、社會秩序、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基本權益為根本目的。顯而易見,現代文明社會是以第二類法律為基石,以法製、法治為標誌。
就天朝的情況而言,其法律體係有這麽一些特點:
1。維護共產黨一黨專製是法律的根本宗旨;
2。現行法律體係在保障公民權益(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等等)、體現社會監督等方麵有嚴重缺失。舉例來說,<新聞法>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有的一個基本的、重要的法律(各國使用的名稱可能不一樣),天朝在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就已開始醞釀這個法律,但將近40年過去了,這個法律依然還無影無蹤;
3。訂什麽法,不訂什麽法,黨的領導說了算;在社會活動中,領導的"指示"高於法律,因而各級各部門都要隨時組織學習與貫徹領導的最新指示;
4。執行法律的尺度是彈性的(比如在不同時期不同領域裏的"嚴打"、各種階段性的"運動",等等);
5。執行法律的對象是選擇性的(比如對薄熙來的貪汙的處理、對薛蠻子的嫖娼的處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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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天朝不是沒有法律,而是法律的宗旨與現代文明社會脫節,法律體係也還不健全,黨高於法是客觀現實,執法的問題則更嚴重。現在的天朝,離法製、法治社會還相距遙遠。這是為什麽我說天朝還是一個亞文明社會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