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好極了。大眼在微博上被徹底消了號,據說人也躲出了國。這就是上麵有人說的言論自由。

人做了奴隸還不自知,還沾沾自喜的慶幸自己能吃肉,是天下之大可悲。誰要求為民說話的必須是聖人?任何人都有言論的自由,包括妓女,很簡單的道理,到了有些人這怎麽這麽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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