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我同意。
20世紀80-90年代初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在多方麵付諸實施,國門大開,大批中國知識分子進入了西方國家,形成了建國來首次大批新移民,他們實際上是我國改革開放後的首批去西方的開拓者,開始是是希望把西方的發達科技帶回中國,包括法製,金融管理。。。他們開始在美國奮鬥是很艱難的,也確實也轉達了不少的信息給國家,做出了貢獻。後來因為國內單位認為他們逾期不歸而中斷工作,收回房子。。。。他們所經曆過的苦難是現在年輕一代不了解的,不是身在其中是不會理解的。 現在也真是有不少人處於困難狀態。對他們,我們隻有深深的同情。
但是,退休者申訴他們在中國工作過的15年,20年甚至以上的工齡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憲法,得到社保福利是他們的權益,與他們現在的收入無關。在這首批移民出國時,國內還沒有製定好退休製度和保險製度,盡管他們在國內有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工齡,當時全被無理取消了。國際上對於那些在不同國家工作過的人的退休金問題有大致相同的處理方案。為什麽中國作為第二經濟大國不能按照國際慣例辦事呢?為什麽一個泱泱大國讓那些為國家做過多年貢獻的人老無所養呢?所以這不是一些個人的錢的問題。從長遠看,這是有關國家對華僑華人的權益的重大問題,不論年輕年老,都應當關心,團結在一起,改善國家的憲法和各種法製問題。不要認為隻是他們幾個7-80歲的老人的事,他們隻是又走在了前麵。他們的開拓,我們每個人以後都會受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