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說過的不再贅言,講些該說卻沒來得及說的話。
89年的教訓
不少人拿佔中和1989學運做類比,當年的學運領袖周鋒鎖還親自去香港參與佔中。不錯,兩者確有相同之處,那就是:一、其訴求、理想、願望的正義性;二、堅持到底的不妥協性;三、違反法律規限的明確意圖。
如果僅限於抽象籠統地談民主和自由,那麼第一點就根本沒有爭論的必要,當今中國已經沒有理由再為「自由和民主是不是好東西」多費口舌,隻有少數極左毛派和極少數權貴既得利益者還在公然反對自由民主(相關抽樣調查論據可參看張明澍《中國人想要什麼民主》),中共十八大之後發布的24字核心價值,民主、自由也赫然在列。然而很遺憾,我看到的許多論說仍然停留在「自由是個好東西」、「民主是個好東西」的層次上,頂多也就是再說一說民主自由為什麼好,似乎這些基本常識仍然鮮為人知。錯了同誌們,時代進步了,中國和中共都進步了,現在已經不是江澤民李鵬時代,民主自由早就不再是禁忌詞,論述民主自由的文章書籍早已經遍地都是。現在需要的是,把我們對於自由民主的理解再深入推進一步,搞清楚兩個關鍵問題:何種民主和自由才是好東西?我們——而不是西方人——怎樣才能創立好民主,即自由民主?
這裏不是長篇大論談理論的地方,我隻能簡單說,根本沒有所謂「西方民主」這個東西!從起源說,不論何種民主,統統都是「西方」的,東方南方北方都沒有過民主(除非把「民主」的定義放寬到失去意義的地步);更重要的是,西方並不存在完全一致、內在和諧的唯一一種民主,「西方民主」是個大家族,家族各成員之間既有家族類似,又有個體差異,比如說,馬克思主義的民主——「人民群衆最完全徹底的民主和對一小撮階級敵人的專政」——和現在西方各國實行的自由民主,一方麵這兩者確確實實都是民主,另一方麵,它們之間又是根本不相容的。家族成員內部的爭鬥經常會比該家族與其他家族之間的爭鬥更慘烈、更殘酷,這毫不奇怪,相反,反倒是所有極端化、教條化的宗教和意識形態的基本特徵。從實用的角度說,我們必須謹慎區分兩種民主(以及自由):自由民主、法治憲政約束下的、切實保障普適人權的自由和民主才是好東西;民粹民主、沒有法治的民主,和高唱道義卻不講法治的自由是壞東西;好民主、好自由都要與相適配的公民政治文化攜手同行,而這種政治文化是不可能用無法無天的激進革命造反行為培育出來的。不管目的多麼正義,意圖多麼良好,違法行為一旦合理化,被社會普遍認可,養成的就隻能是暴力專製(強製)政治文化,其結果一定和好民主背道而馳。
我注意到記者在對周鋒鎖的採訪中談到,有人問他什麼是自由,他竟然無詞可答!這大概不會是特例吧。我猜想,未必是因為他完全不懂什麼是自由,而是因為自由民主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海耶克的簡化說法是「法律下的自由」),但佔中卻恰恰違背了法治。周鋒鎖我認識,他出獄後去海南的機票錢還是我資助的,這是一個非常好,非常富於正義感、獻身精神和理想主義美德的學生,隻可惜他至今還不明白,通往地獄之路,經常是由善良願望鋪成的!
因為我是正義的,所以社會必須接受我的要求,不接受就決不罷休,「寧死不屈」、不惜流血、決不妥協——這正是激進革命造反文化,以及各種宗教極端主義的特色。毫無疑問,這和公民文化根本無法相容。在正義理想的驅動下訴諸激進極端手段,得到的結果通常都會與正義背道而馳,通常得到的都是一樣東西——專製,甚至是更壞的專製,這樣的歷史案例實在是數不勝數。真不幸,我們卻看到太多讚美佔中的文字,隻是一味頌揚學生們的熱血、理想、激情,有人乾脆把年輕人不計後果的「英雄」行為樹立道德標杆,譏諷反對者老了,衰朽了,斷言未來隻屬於年輕人。他們應該讀一讀法國大革命的血腥歷史,看看當年的法國浪漫激進文人是如何激情澎湃地鼓吹革命造反的,而大革命的後果又是多麼惡劣,他們也許就會懂得,並不是荷爾蒙愈多,我們這個世界就會愈好。
未來隻屬於年輕人嗎?哪種年輕人?全世界的年輕人都熱愛佔中嗎?他們會有怎樣的未來?退一萬步說,就算是這樣,我們就應該趕緊站到這種不知死活的未來一邊嗎?
成年人,思想認知卻退化到如此幼稚可笑的水準,還會有未來?
1989年的學運和香港佔中也有極大的不同。當年的中國內地不是、現在也仍然不是法治社會,1989學運之所以鬧到以大流血的悲劇收場,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沒有法治,就因為主政者以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為治國理念,專橫武斷地把學運定性為敵對勢力,威脅要予以嚴懲,才激起如此普遍並且激烈的反抗。至於學運方麵的過失,則並不在於守法或違法——因為根本沒有示威遊行法,而且政府(裏麵的保守強硬派)帶頭違憲。八九學運的失誤我上麵已經說到,以前說得更多,可惜,仍然有如此衆多的聲音,除了正邪二分地作道義審判和譴責之外一無所有,25年過去,什麼新東西都沒有學會。冒昧說句特別「政治不正確」的話:有些激進自由派、激進民主派,還不如中共進步快!中共好歹還開了18屆四中全會,宣告要大力推進法治——當然距離實現法治還差十萬八千裏,我本人至今的遭遇就是一個鮮明諷刺,有關當局甚至以香港佔中為由禁止我出境——但這無論如何比毛澤東公然宣告「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比列寧的「完全憑藉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無產階級專政」好過100倍。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中國改革開放的起點低得多麼可憐,法治和中華傳統多麼格格不入,法俄式激進造反文化對每個中國人的毒害有多麼根深柢固,我們怎麼可能一步登天?反觀反對派這邊,卻令我不勝驚訝,許多人大談自由和民主,對英國傳統的「法治下的自由」則不置一詞!真是咄咄怪事。
老師的責任
鼓吹讚美佔中的人士當中很多還是老師,包括高校教師。請問老師是幹什麼的?4個字:教書育人。請問老師們,你們是怎樣「育人」的?
都說學生是花朵,老師是園丁,庶幾近之。可是真叫奇怪,不知從何時開始(應該是從1960年代遍及全球的那股極左狂潮開始),老師不但不再是什麼園丁,更談不上有什麼「培育」可言,卻不折不扣成了學生的跟屁蟲、諂媚者,老師與其說是園丁,不如說是糞肥;更有甚者,有人主張老師應該讓學生反過來教育自己(我當然不是指現在內地走到另一個極端的校方和教師的獨裁威權式教育)。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自有革命黨以來,誇大吹捧、討好諂媚年輕人,「唯新是尚、唯年輕是尚」就逐漸成為了世界潮流,一切舊東西,歷史傳統、道德傳承、文明積澱統統都在徹底掃蕩之列。這究竟是進步,還是找死?實在難說。
像樣一點的家長都知道,孩子除了母親無條件的愛之外,還需要父親的引導和規範,需要父親給他們立規矩,讓他們懂得遵紀守法。母親的愛給孩子安全感,父親的權威和紀律讓孩子知道,現實世界的真相很嚴酷,它不是一個專門給你準備的生日party,隻等你來切蛋糕了。沒有什麼比父母的溺愛更能毀滅孩子的了。可怕的是,我們眼看著許多地方,不但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成了溺愛,整個社會也幾乎成了一個母愛無邊的世界,以致愈來愈多的人誤以為,不管他幹什麼,更不管幹好幹壞,天底下的所有好事天經地義必須得有他一份。「平等」這個好東西走極端到了這個地步,還能是好東西嗎?
記得六四20周年的北京香山紀念會上,北大教授錢理群先生流著淚說,他當時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沒能盡全力阻止學生的過激行為,最終導致30餘名大學生的慘死(大意,不是原話)。錢先生是我們所有老師的榜樣,特別值得支援、鼓吹佔中的老師們深思!一方麵認定政府是無可救藥的惡魔,一方麵極力鼓動年輕人拿雞蛋去碰惡魔的高牆,這無論如何不能說是負責任的態度。相反,如果你們不認為政府是惡魔,那就應該合法表達訴求,合法抗爭,知所進退,有所節製。
老師們,請你們回歸本位,承擔起教書育人的責任來吧!一味討好、溺愛和縱容很容易,也特別受歡迎,但是,請你們千萬記住那位著名的亨廷頓先生的明哲之言:一個讓學生作主的學校可能是一個民主的學校,卻不大可能是一個好的學校(見《變動中社會的政治秩序》)。你們責任重大,不可輕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