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對老師說爸爸動了她那裏,這可不得了,老師立刻報警,也報社工,一起到小孩家,父親正好在家,聽說後很生氣,拒絕他們進門。在自家舞著槍,要他們滾,警察一看,這不是給俺機會嗎?立刻把爸打死在爸自家門口。
後來媽媽說,女兒是發炎,爸爸塗藥,這事媽媽說她知道,有醫院記錄。。。
普世說按條例,拿槍拒捕,就必須打死,不留後患。免予起訴,看診記錄也不能排除爸爸搞女兒的嫌疑,沒有民事賠償。老師登報表揚,警惕性高,為民除害,為女滅爸。華人輿論大嘩,最後也隻是為母女捐款了事。
記得20年前有一華人離婚後女兒跟他生活,美國社會比較變態,搞小孩的比較多,為防備,老師會教孩子,身體的那些地方不能被人碰雲雲。。
所有跟帖:
• 曹顯慶當時開槍拒捕,並打傷了一名警察,在與警方械鬥時遭槍傷,送醫後不治 -kybluegrass- ♂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5:24:28
• 我記得有個綜述,不是你說的那樣。爸的槍沒有開槍痕跡! -reader007- ♂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6:05:00
• 你覺得美國警察都是雷鋒叔叔?他們會給持槍人開槍的機會嗎? -reader007- ♂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6:07:22
• 那些被罪犯打死的警察都是自己摔死的了? -mapell22- ♀ (81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6:25:04
• 美國警察被打死的都是比對方拔槍遲了或對方經驗比警察強,或者警察沒有預料到。在美警前不掏槍都可以被打死,別說掏槍了! -reader007- ♂ (0 bytes) () 11/26/2014 postreply 16: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