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示威男 去年特首論壇打人被定罪
今日淩晨再有大批報稱反佔中人士,到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聚集示威,阻礙《蘋果日報》運送出版。
至淩晨1時許,近百名戴口罩男子分別駕乘多輛私家車到場,在《蘋果》大樓外叫囂,其中一名男子曾於去年8月在特首梁振英到天水圍出席論壇期間,因襲擊他人被捕,被法庭裁定普通襲擊罪立。
今日淩晨多輛私家車駛達壹傳媒大樓外,其中一輛車牌GM字頭的寶馬房車,登記車主為廖文達,登記地址為元朗展山坑尾村一村屋,該房車於2009年以約83萬元購入。
今 晨示威期間,現場人士認出駕駛寶馬房車者到場男子,正是鼻頭有黑痣,身型龐大的車主廖文達。法庭資料顯示,廖於去年8月11日在特首梁振英到天水圍落區時, 廖與友人在天晴邨社區會堂外示威,其間他向一名身穿「人民力量」上衣的人士施襲,抓對方的頭髮及推其頸部,廖去年11月15日在法庭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 罪,判罰2000元。
廖達文在庭上被揭有8次案底,他當時對傳媒強調是「湊熱鬧」及好奇才與友人參加集會,又報稱自己沒有政治立場。
可不收禁製令?警稱尊重法庭裁決
法庭針對包圍蘋果日報發出禁製令,但有指現場警員對包圍者說可以不收有關禁製令,警方回應指一定尊重法庭裁決。
警 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鎭德出席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警方強調執法不偏不倚,但蘋果日報大樓一連三日被圍,當法院發出禁製令後,為什麼在場警員卻對包圍者說可 以不收下禁製令?許鎭德並未正麵回答問題,隻説警方一定尊重所有法庭意見和裁決,亦會因應現場情況而部署,若有人做了違法行為或影響其他人,警方會採取適 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