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政治不同。首先俺不認為有所謂政治家。其次,俺沒覺得這些人多有政治遠見。比如講,Nixon 有遠見嗎?老牌反共分子,為了結束越戰居然訪問老毛?這個在當時跟bush訪問bin laden 一個意思。這個大戰略之後造成了蘇聯解體。看著美國一統江湖,現在根據揭秘資料,估計當時也是這麽設計的。但是後來的全球化重創美國中產階級。連老格也搞不懂,無論怎麽壓低利率也無法提高通漲。原因就是中國那個巨大的通縮因素。後麵發生了啥,也就不必細講。反正美國人民自90年代工資扣除通漲基本沒漲。public school係統一片狼藉,到這10年,以NIH 為代表的研究體係 被大大squeeze,背後基本都有這個全球化的因素。而美國能夠躲過這一劫,與其說是founding father多有遠見,還不如講是由於對每次危機的應對得當都積累起來的雄厚資本。實際founding fathers也是因為當時沒有dominant的一方,隻好相互妥協,必然還是偶然,都講不清楚。
回到Bush,911後,美國出兵是美國這個國家的特性決定的,任誰當總統,都要怎麽做,不然就是下台。美國是一個崇尚“a time to kill”的國家。妥協是在互利的前提下,忍氣吞聲從來不是美國人要做的。這點跟天朝那種外麵受氣,回家罵老婆孩子的作派完全不同。至於後來Bush把戰火引到中東是不是明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俺倒是覺得沒啥不好,現在看來,那個時候,Bush應該已經知道美國油頁岩開發的突破,攪亂中東是不是意在沛公,沒人知道。實際上現在再亂,油價還在跌是真真實實的。前天看WSJ,講今年美國油價可能跌破3塊。
如果把自己擺在救世主的高度,可能會覺得美國很邪惡,但是好好讀讀Adam Smith的著作就知道,美國就是一個自己的利益永遠是第一位的國家。因為每個人對自己的近期利益看的最準,也最容易去行動。而隻有自己的利益的最大滿足,才會照顧其他人的利益,談判妥協,還是戰爭不過是手段而以。而法律製度,還是國際條約是保證各方的利益在現有條件下可以最優化的滿足。但是什麽東西都有個限度。看過a time to kill這個基於事實改編的電影的老中無法理解為啥那位當庭殺人會被判無罪。根本不是因為他是個黑人,而是,美國對個人利益宗教版的信仰和捍衛。是好是壞,同樣無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