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個通常的警察與嫌疑人發生衝突的事件,媒體往往是按照警察的立場來描述的。 若有警察開槍,每次的描述必然是這樣:
1。嫌疑人舉著凶器向警察衝來
2。警察說放下凶器
3。嫌疑人不聽,繼續向警察衝來
4。警察為了自衛,不得不開槍
聽起來天衣無縫,非常符合警察開槍程序。 但實際上:
天曉得警察是否真的尊重這樣的程序。 如果嫌疑人與警察間隔比較遠,按照道理,警察完全沒有必要開槍。 但如果兩者挨得比較近,如果對方真的不顧一切地衝上前來,警察是沒有時間完成上麵的2.和3.的。 因為這期間總要允許有個5-10秒,很多情況下,警察沒有這樣的luxury。 但如果媒體的報道,隻說上麵的1.和4.,讀者(觀眾)就會以為警察沒有遵照程序。 所以,媒體每次隻能杜撰出2.和3.
這次ferguson的槍殺事件,媒體又一次如此地報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