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美國不超過6個月,回美國後必須符合下列居美條件:
1)每個月在美住滿一整天(24小時)或者,
2)每6個月,連續住滿30天,離開美國不能超過6個月。
與美國有特殊互惠條約的外國公民,按條約辦。
隻適用於ss退休金。拿聯邦補助金ssi的,離開美國不能超過30天。
不是法律建議。
一般而言,綠卡拿ss退休金的不能離開美國6個月以上,回美後
本帖於 2014-08-12 18:50:3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commonsense88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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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eave the United States
-Option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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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4 postreply
18: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