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扯,我什麽時候說過老百姓不該守法?在一個從上到下都不走法製的社會裏,

本文內容已被 [ 望自遠方 ] 在 2014-07-12 12:38:2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你不能隻要求普通百姓守法,政府,和賄賂政府的奸商不守法。如果是老百姓可以有有效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就不會有這中刁民式的做法。可是他們有這個渠道嗎?政府既是得益方又是法官,又是調停人,這個本身就不是一個公平的係統。法製健全的社會,老百姓和開發商都有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政府也有執法的權利維護法律的執行,包括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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